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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把一个地名或者一地特色小吃注册成商标,就可以坐地收钱,向全国同业人员收取保护费了。
只要你的生意挂这个地名,或者挂这个小吃名字,就必须给他交钱?
这可了不得啊!
想想看?天下三百六十行,全国个地市,下辖无数村镇,这要是弄成了得是多大的生意?
这个致富思路当真令笔者惊为天人!
怪不得当初蒋先生教育浩南哥,黑社会不能只会打打杀杀,以后靠的是脑子!
铜锣湾的洪兴仔们当初要是能闹明白这个玩法,哪还用天天刀口舔血地拿命赚钱啊?
所以说他们最终也只是窝在一条街上,为了几个停车位打打杀杀的扑街仔而已!
“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这才是真正的“业界大佬”!
笔者现在也准备搞几个“行业协会”,诚邀铜锣湾各堂口有志青年,咱们一起干他一票大的!
我的商业企划是:咱把中国所有食物和地名全注册一遍,然后挨个行业起诉,全国几百上千家从业饭店,小的讹他几千块,大的干他十几万,妥妥的大生意!
肉夹馍和胡辣汤已经被捷足先登了,但是郑州烩面也可以搞嘛!
除了郑州烩面以外,桂林米粉、玉林狗肉、兰州拉面、宁波汤圆、西安泡馍、长沙臭豆腐、歌乐山辣子鸡、北京烤鸭、老北京卤煮、老北京炸酱面、天津麻花……
太多了,咱们挨个搞一遍!
搞完了咱们再注册“东北菜协会”。
搞完东北菜,我们还可以搞四川菜!
川、鲁、淮、粤四大菜系咱们一口气全给他灭了!
全国上下只要是开饭店的,都得给咱交钱!
然后还能搞水果!
什么玩意儿的哈密瓜?以后凡是卖这种瓜的必须给咱交保护费,否则名字我都给他改喽!
以后这玩意儿就叫“哈密没有瓜”!
兄弟们,你就说这种生意猛不猛?
这话听起来疯不疯?
何止是疯啊?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这种破逻辑都能让他走通的话,那天底下还有哪一行的生意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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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肉夹馍协会”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碰瓷式维权,在笔者看来,就是一次荒唐至极的维权闹剧,其性质就是商业讹诈!
但是如此荒唐、如此违背公序良俗、违背普世常识的事情,它怎么就这样光明正大地发生了呢?!
由此,笔者提出三问。
第一:这个商标是怎么注册下来的?!
商标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是为了将自身产品和服务从同类商品中进行区别、标识,给自有的产品和企业赋能。
而“潼关”和“逍遥镇”都是实实在在的地名,是由所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共享的,莫说法律本就不允许用地名进行注册。
仅是这种“窃家乡之名为私产”的行为到底是个什么性质呢?!
家天下么?
以此而论,我如果注册一个商标为“河南”,那是不是所有挂“河南”名称的企业都要给我交保护费了?
我大河南上亿父老乡亲,以后出去办事做生意,但凡自称“河南人”的,我是不是都能告他侵权呢?!
除了我老庄之外,这个世界不准再有任何一个河南人了?
这是什么鬼逻辑?
同样的,肉夹馍和胡辣汤本就是一地特色的食品名称。
其本质上与饺子、大米没有任何区别,难道商标当中加入了“大米”两个字以后,这个企业就对天下所有的大米具有“宗主权”了?
这不禁让我想起初中历史课上一个笑话,历史老师在讲到唐朝历史的时候说:
因为“李”与“鲤”同音,所以唐朝为了避讳,禁止所有人吃鲤鱼,以至于饥荒时鲤鱼泛滥成灾,而饥民却只能易子而食。
我当时“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老师很愤怒,问我这么悲伤的故事我是怎么能笑得出来的?
我回答说:幸亏唐朝皇帝姓“李”不姓“米”,或者他要是姓“范”的话,那天下人可就彻底完蛋了!
而“潼关肉夹馍协会”这种既不受相关法规支持,又明显违背伦理逻辑的商标,到底是怎么注册下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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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问:协会建立的初衷到底是什么?
建立行业协会是为了消灭这个行业么?
行业协会的组织形式源远流长,古之牙行、商会便是如此。
一地之商民组织商会,是为了统合资源、团结力量以更好的外出行商,把家乡的生意推向全国。
一业之商团组织牙行,是为了更好地统一管理,避免混乱和恶性竞争,从而让本行业稳定有序发展,让人人有钱可赚。
但是潼关和逍遥镇这两个行业协会的成立初衷又是什么呢?
早在十几二十年前,老一批潼关人和逍遥镇人带着养家糊口的朴实期望,带着家乡的特产离开故土闯荡全国。
“老子20岁的时候从老家出来闯,走到哪咱都是外乡人,讹咱的、排挤咱的啥时候都有,但是咱说啥了?还不是做着早起贪黑最累的活,挣着一分一分最不起眼的钱吗?
现在好,逍遥镇的牌一句话就让摘了?感情胡辣汤是他家的!逍遥镇也是他家的呗!!我也是他家养的呗!?ri他个信球啊!”
这就是笔者家门口,胡辣汤店老板摘牌的时候,咬牙切齿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的原话!
这些人前后二十年风雨行舟,是历经多少磨难、多少心酸,才将“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的名号立了起来?
不论他们的初衷是不是宣扬家乡文化,建立家乡品牌,但最终的结果确实是让全国人民真真切切的知道了“潼关”和“逍遥镇”。
“走出故土,迈向全国!”这是多少地区的行业协会倾尽一代人都无法完成的终极目标?
而这一纸维权诉讼,就活活的把“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的牌子摔在地上踩了个稀碎。
这到底是维权还是砸牌?
若是任其得逞,今后各行各业,谁敢打出家乡的牌子,谁就得被疯狗扑上来撕咬。
从此潼关就没有肉夹馍了,逍遥镇也没有胡辣汤了,再发展发展郑州也不用有烩面了,以至于最后还真就是那个梗——“哈密没有瓜”!
难道建立“协会”的目的,就是为了摧毁家乡品牌,毁灭行业本身么?
或者说挂上个“协会”的名头以后,就可以当自己是这个行业的天了?
就没人能管得了么?
如果说有人能管,那么人在那里?
当初这管理人但凡能负起一丁点责任,又如是何让此等闹剧喧嚣尘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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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为什么没有假冒的“沙县小吃”?
作为与“兰州拉面”并称“中国连锁餐饮界两大巨头”的沙县小吃,可谓:全国各地有人的地方就有它!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沙县小吃就开始了自己的全国之路。
当时夏茂镇俞邦村的村民,为了过上好日子走出家乡,开始外出经营各种小吃,这也成为沙县小吃走向全国的起点。
现如今,“沙县小吃”已经是遍布全球62个国家和地区,全国发展子公司25家,发展连锁店多家,门店超过10万家的超级品牌了。
为何就没有见过有协会拿着“沙县小吃”的商标疯狂“维权”呢?
那是因为沙县县政府早在沙县小吃发迹之初,就在当地建成立了一个“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并向国家注册了品牌商标。
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沙县人的集体利益,同业公会不仅在家乡建起了文化街、博物馆。
还不遗余力的建立起了沙县小吃培训学校、建立了完整的生产和供应体系。
由此才有了10万家沙县小吃同频稳定的餐品质量和行业竞争能力。
假冒沙县小吃赚的钱,还不如加盟来得多、来得容易!
也才有了“凡是中国人,没有不知道沙县”的壮举和口碑。
这才是品牌会维权、维护!
说句难听点的话,就算是铜锣湾的古惑仔,至少还知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道理!
而家乡的名声、同业的利益,尤其是家乡父老十几二十年的心血努力,岂能交给这些不仅不会给家乡品牌、行业发展赋能,反而只会坐地讹钱、拖后腿的破落户肆意糟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