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平安医院”今年起江西市县财政奖励政策有调整
今年起,我省对市、县财政奖励政策进行调整,即考核依据由原先的税收收入增幅和增量,调整为根据主体税种(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增幅和增量来测算奖励经费,以进一步激发市、县(区)加快科学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2003年以来,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财政厅坚持以 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 为原则,对市、县(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各项公共财政政策及其他民生支出。据悉,近日省财政下达了4.2亿元市、县(区)奖励资金,对2012年税收收入增幅高、增量大的市、县(区)进行奖励。全省有8个设区市、89个县(市、区)、14个设区市所辖开发区获得此项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