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藤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四川9家药企生产销售劣药被罚涉10个中药 [复制链接]

1#
北京医院痤疮治疗 http://liangssw.com/bozhu/13526.html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5月29日讯(记者朱国旺郭文培)5月28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御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蓬溪汇通药业有限公司、四川麒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天府神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省中江神龙医药有限公司、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生乐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9家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被罚,涉及红花、仙茅、白头翁、僵蚕、粉葛、紫苏子、前胡、山药、制何首乌、牡蛎10个中药品种。其中,罚没款最高达3万元。四川卓宇制药生产销售劣药红花罚没款元公告显示,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红花(批号)39.5Kg。经监督检验,其项检出酸性红73,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规定,应按生产销售劣药论处,货值金额元,违法所得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12月30日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元;2.并处货值金额元一倍的罚款元,以上罚没款合计元。四川御鼎堂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劣药仙茅罚没款元公告显示,四川御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仙茅(批号)57.1kg。经监督检验,其项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规定,为劣药。货值金额为元,违法所得为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2月24日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生产销售中药饮片仙茅(批号)的违法所得元;2.处违法生产销售中药饮片仙茅(批号)货值金额元二倍的罚款元,罚没款共计元。四川蓬溪汇通药业销售假药白头翁没收违法所得公告显示,四川蓬溪汇通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白头翁(批号)4.5kg。经监督检验,其项均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规定,为假药。年9月28日,该公司召回白头翁(批号)1.kg,货值金额.4元,其中,销售该批次药品的违法所得为46.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第七十三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3月3日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6.5元;2.没收白头翁(批号)1.公斤。四川麒源药业生产销售劣药红花、僵蚕罚没款元公告显示,四川麒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红花(批号:)kg,经监督抽验,其项下水分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规定,销售金额为元;此外,该公司生产销售僵蚕(批号:)10kg,经监督抽验,其项下杂质、项下水分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规定,按劣药论处,货值金额元,违法所得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3月31日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处罚:1.对生产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中药饮片红花(批号:)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2.没收僵蚕(批号:)违法所得元;3.处僵蚕(批号:)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元,以上罚没款合计元。四川天府神龙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劣药粉葛罚没款元公告显示,四川省天府神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粉葛(批号)kg,经监督检验,其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标准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情形,为劣药,货值金额元,违法所得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4月2日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元;2.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元,以上罚没款合计元。四川中江神龙医药销售假药白头翁没收违法所得公告显示,四川省中江神龙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白头翁(批号).5kg,经监督检验,其项均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规定,为假药。年12月,该公司召回白头翁(批号)1kg,货值金额95元,销售该批次药品的违法所得为.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3月27日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元;2.没收假药白头翁(批号)1kg。四川卓宇制药生产销售劣药紫苏子罚没款元公告显示,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紫苏子(批号CP)98.5Kg,经监督抽验,其项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规定,为劣药,货值金额.5元,违法所得.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3月18日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元;2.并处货值金额.5元一倍的罚款.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元。四川生乐制药生产销售劣药前胡、山药、制何首乌罚没款元公告显示,四川生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前胡(批号)kg,山药(批号)kg,制何首乌(批号包装规格:0.5kg/袋)60kg。经监督检验,前胡(批号)、制何首乌(批号)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标准规定,为劣药;山药(批号)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标准规定,按劣药论处,上述劣药货值金额元,违法所得为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3月27日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生产销售中药饮片前胡(批号)、山药(批号)、制何首乌(批号)违法所得元;2.处违法生产销售中药饮片前胡(批号)、山药(批号)、制何首乌(批号)货值金额元一倍的罚款元;罚没款共计元。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牡蛎罚没款.8元公告显示,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牡蛎(批号:).5kg,经监督抽验,其项不符合《中国药典》年版一部标准规定,为劣药,货值金额.9元,违法所得.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4月14日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元;2.并处货值金额.9元1倍的罚款.9元。以上罚没款合计.8元。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